公務員
本人大力支持公務員減薪。
公務員已享受著無憂無慮的鐵飯碗工作,加上極佳的福利 (如免費醫療、房屋津貼、子女海外留學津貼、退休金等等),本來在香港面對著龐大赤字時,應與大眾共渡時艱,接受減薪;其實只減幾個百分點,他們的工資仍遠高於市價。
很同意東方日報的社評︰
「本來,司法獨立的本意是在保障法律的公平,但今日由於司法程序遭到濫用,已成為一小撮人謀求私利的手段,他們利用法律上的漏洞,發起無休止的訴訟,輸了官司,自有納稅人為他們付帳,贏了官司,則可無本生利。這種懂得用法律去謀求私利的人食髓知味,令情況日益惡化,長此以往,必然人心思蠱,天下大亂,令政府的施政寸步難行,斷送了香港百年以來的繁榮。
果然,這個判決馬上受到公務員團體的歡迎,他們打蛇隨棍上,要求把之前削減的金額退還公務員,並取消之後所有削減公務員薪酬的行動。若這一要求能夠實現,公務員的士氣無疑可以提高,但七百萬市民的心情必定空前沮喪。《基本法》保障了公務員,但非公務員的利益又有甚麼保障,整個社會的公平和公義又如何可以得到維持呢?
其實,任何法律觀點都難免有不同的角度和個人取向,這類關乎社會公義和涉及全民利益的訴訟,絕不能隨便以個人取向決定生死。當法例出現灰色地帶時,理所當然應以大眾利益為優先,雖然二比一代表了上訴庭的多數,但決不能代表社會的大多數。若不考慮判決所帶來的嚴重後果,只著重法律上僵硬的文字,那無異是將整個香港社會的生死和命運取決於個別人士手上。所以,對這次上訴庭的判決,實在不能不令人感到遺憾。」
星島的社評也十分有理︰
「相對於這幾年私人機構薪酬的減薪情況,公務員的減薪時間上來得遲,減幅亦來得小,不少公務員更可透過例行增薪點來中和減薪的影響。不少公務員就算減薪後,仍然可以享受比私人機構同等職級僱員為優厚的待遇。政府後來又有一系列對公務員相當寬容的政策,包括保留很多遭社會詬病為過時的津貼,又保證將來與私人機構比較的薪酬調查結果出來後,若發現有待遇偏高的公務員,薪酬只凍不減。社會大眾對這些措施已醞釀了相當不滿,最終破壞社會和諧。」
政府七成的開支也是用在公僕的薪酬開支,是時候要為節省這方面的開支做點工作了,要為廣大市利益著想,絕不能官官相惠這麼自私。

